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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:30—17:30
A.免票政策:儿童身高1.2米(不含)以下免费;65周岁(不含)以上老人凭老年证或身份证、现役军人、残疾人等凭有效证件免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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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1年贵州省文化厅将墓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,拨款进行修葺,但亦毁于“文化大革命”的十年动乱。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为纪念奢香夫人,弘扬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精神,1981年又作了简易修葺,1982年贵州人民政府重新将其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1985年,国家文物局、贵州省文物管理委员会、贵州省文化厅、毕节地区行署、地区民委和大方县人民政府共商出资,将墓再次修葺,1988年国务院将奢香墓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奢香墓整个建筑规模参照《明史》所记载的正三品规模,结合彝族古代上层人物墓的特点、风格营建而成。
清道光十三年(1834)奢香后裔安淦卒禀文大定府请予修葺,道光十八年(1838)获准,并由大定知府王绪昆和黔西知州吴嵩梁主持,将墓修复为石围封土,另立面碑和墓志碑(面碑刻有“明顺德夫人奢香墓”),但奢香祠等附属设施,没有恢复原建,规模也远不如前。民国以来,由于未加管理,而日渐毁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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